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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河南中医药大学2019年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通知

2018-12-20  国际合作处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豫外委办﹝2018﹞1号《关于编报2019年市厅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河南中医药大学2019年度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编报即日起开始办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定计划应遵循的原则

(一)2019年我校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要以“双一流”建设为导向,围绕我校第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关于将我校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的奋斗目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统筹考虑本单位对外重点合作项目,重要学术交流活动等工作安排出访团组,增强出国计划的严肃性,提高出访效益。

(二) 鼓励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参加培训、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对承担我校或部门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团队和人员,采取适度倾斜政策。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的出国批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

(三) 严格规范不计批次出访团组管理。对于赴周边及“一带一路”沿线25个国家团组,要按照“计划单列也要有数量控制”的要求,严防借机安排一般性、无实质性任务出访,申报出国计划时以★号标注。

(四)根据中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因公临时出国按计划报批和出访,没有列入计划者,无特殊情况,不再受理出访事宜。

(五) 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履行党管外事主体责任,按照我校党字﹝2018﹞98号文件《河南中医药大学外事管理工作规定》要求,根据出国任务的重要性和实效性合理安排团组和人员,严格按照“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坚持“量化管理、硬化审批、优化服务、强化问效”。不得安排照顾性、任务虚多实少、目的实效不明确或考察性出国,严禁变相公款旅游。

二、填报计划的具体要求和说明

(一) 请参照样表逐项认真填写。

(二) 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申报表格请从国际合作处网站下载。申报出国计划要明确率团人员,不能明确到人的,要明确到单位和职务。出访任务要真实具体,保证出访人身份与任务相符,不得安排职务与出访任务无关的人员。

(三) 周边及“一带一路”沿线25国,指与我国陆地接壤毗邻的14国以及泰国、柬埔寨、孟加拉国、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尼、沙特、伊朗、白俄罗斯等11国。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填报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表及出访可行性报告,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18年12月25日前报送国际合作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hzyghc@hactcm.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联系人:范家英

联系电话:0371-86635701

 

河南中医药大学国际合作处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