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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1 年度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1-09-07  国际合作处

各单位、部门:

按照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要求,为适应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新形势新任务,拓宽选人视野、优化干部来源,加强一体谋划、做好统筹推荐,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教育部外派干部队伍,现就2021年度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除具备《驻外外交人员法》(参考附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自觉服从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矩,作风优良,品行端正。

(三)具备胜任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常驻国外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四)外语水平要求:

1.非通用语种:法语、德语、俄语、日语、朝鲜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印尼语、泰语、蒙古语、土耳其语、丹麦语、瑞典语、希腊语等语种干部,应具有相应语言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在相应语种国家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或通过自修等途径取得相应语种资格证书。

2.英语:一般应有外事或行政工作经历,具有英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非英语专业的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英语国家留学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原则上应具有有关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如托业听力阅读800分以上、托福90分以上、雅思6.5分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五)其他条件。年龄不低于23周岁,不超过45周岁(非通用语种干部可放宽到50周岁);有机动车驾驶证。

二、选拔程序

(一)宣传动员。各单位、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选拔工作。

(二)审核推荐。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政治把关作用,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突出的干部。统一填报《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和《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推荐表》(附件1、2)、经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报送。

(三)学校审核。学校将对推荐人进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遴选,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上报教育厅。

(四)组织考察。教育部国际司对各省教育厅推荐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后,综合考虑岗位要求、人选条件、外语水平、能力特点等因素择优确定考察人选,到有关单位进行考察并确定参训人选。

(五)培训入库。考察合格人选将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脱产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作为外派储备干部入库,入库有效期一般为二年。后续根据驻外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情况适时派出,驻外工作任期二至四年。

三、有关要求

请单位、部门高度重视,把外派储备干部选拔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好,认真组织,严把标准,择优推荐,积极支持干部投身教育驻外事业。

候选人基本情况表、推荐表纸质版和有关语言水平测试成绩证明请于9月8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国际合作处(A741),电子版发送至hzyghc@hactcm.edu.cn。

联系人:李敬平

电话:0371-86635701

附件:1.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2.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推荐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


国际合作处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