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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学生参加出国(境)交流项目的通知

2014-10-15  国际合作处

各二级学院:

现有美国、新加坡、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详见附件)请各二级学院积极推荐学生参加项目,并于10月30日前报我处,上报时请交一份总名单表(包括学生姓名、学号、班级、联系方式等,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以及按项目要求需准备的个人资料。

联系人:朱秀琳 李彦鹏

联系电话:86635701

联系地址:新校区综合大楼BN701




国际合作处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