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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8-01-23  国际合作处

 

为加速学校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学校鼓励教职工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访)学的相关项目,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地方合作项目”)单位或个人渠道的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就该项目的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18年我省地方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00名左右优秀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出国研修。

二、选派范围

我校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各学科要积极组织申报,“学科特区”、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要有计划地选派相关人员申报。

三、国外留学单位

所在单位或个人渠道: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四、资助方式

我省地方合作项目采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和学校共同资助的方式。配套资金比例为国家留学基金委承担50%,省教育厅承担30%,学校承担20%。

五、资助内容及派出人员待遇

资助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留学人员为学校公派留学人员,按规定在国外留学期间视为全勤,其工资待遇不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单位同级别人员的平均数发放。

六、派出及管理

(一)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9年9月30日。

(二)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各单位4月6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汇总名单和申请人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国际合作处A741房间。

联系人:国际合作处 邓号 0371-89997210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陈戈 0371-86560525

 

 

国际合作处、人事处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1月23日